網絡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,一級防護水平最低,最高等保為五級:
等保登記 | 適用信息系統及行業 | 信息系統破壞后侵害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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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級(自主保護級) | 一般適用于小型私營、個體企業、中小學,鄉鎮所屬信息系統、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|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,但不損害國家安全、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。 |
第二級(指導保護級) | 一般適用于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;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。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、商業秘密、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。 |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,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,但不損害國家安全。 |
第三級(監督保護級) | 一般適用于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,例如涉及工作秘密、商業秘密、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;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于生產、調度、管理、指揮、作業、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、地市的分支系統;中央各部委、省(區、市)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;跨省連接的網絡系統等。 |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,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。 |
第四級(強制保護級) | 一般適用于國家重要領域、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。例如電力、電信、廣電、鐵路、民航、銀行、稅務等重要、部門的生產、調度、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、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。 |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,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。 |
第五級(專控保護級) | 一般適用于國家重要領域、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。 |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。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定級準則和等級劃分 |